孟瀾當然不會相信他的說辭,估摸著也是違規經營被查過的。
張老闆能言善道,說餐廳位置好,桌椅餐具也一應俱全,他急著轉讓所以價錢要得也不高,孟瀾要是盤下來,略微一收拾立馬就能營業賺錢。
孟瀾被他說得心動,感覺這店面不管是從位置上還是格局上都挺合適,最主要價錢比她打聽過的其他幾家都便宜。
按照昨晚魏城傳授的經驗,她仔細查看了餐廳的各種證件和張老闆的身份證,確認他就是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又問清了餐廳在工商稅務水電燃氣員工開支各方面都沒有欠費,便決定就是這家了。
張老闆滿面笑容地誇她,「姐你一看就是個爽快人,既然你也願轉我也願讓,那咱們就先把訂金交一下吧,今天太晚了,我先回去把合同什麼的準備好,咱們明天一早去房管局辦轉讓手續,你覺得怎麼樣?」
「要交多少訂金?」孟瀾問。
張老闆盤算了一下說,「三萬五萬的都行。」
「這麼多?」孟瀾吃了一驚。
「這還叫多呀?」張老闆笑道,「說句實在話,我這店面搶手得很,你要是交個三,五千塊,拉扯幾天又說不要了,不是瞎耽誤我功夫嗎,再者說了,這訂金到時候直接就折成房租了,交多交少都是你的錢,我又不會昧了去,你怕什麼?」
孟瀾遲疑著沒說話。
張老闆見她猶豫,眼珠轉了轉說,「姐,你不會是沒錢吧,別怪老弟說話不好聽,你要是沒錢,就別瞎耽誤我功夫,時間就是金錢呢!」
「不是不是。」孟瀾解釋道,「不是沒錢,是今天出來得急,沒帶那麼多,要不明天我再給你,行嗎?」
「那你帶了多少?」張老闆問。
孟瀾說,「我身上就一張卡,裡面有兩萬多塊。」
這錢是沈克給沈煜的撫養費,本來有三萬,這段時間花掉了一些,現在她手裡除了葉峰發的一千多塊錢工資,就剩下這張卡了。
這是沈煜的錢,她不想動,可是看張老闆的態度,如果她今天不付訂金,他是不會把房子給她留著的。
張老闆又盤算了一會兒,說,「行吧,我這人也爽快,看你誠心誠意,那就先付兩萬吧,零頭給你留著,我不要。」
孟瀾想,那就先給他吧,起碼先把房子定下來,等簽完合同再想辦法去貸款。
於是,兩人一同去到附近的銀行,把兩萬塊錢取了出來。
出于謹慎,孟瀾借了銀行的紙筆,讓張老闆寫了一張收據,確認金額大小寫都沒錯,簽名也沒錯之後,她收起字據,與張老闆約好明天上午九點在房管局碰面,便告辭回家了。
第二天上午,孟瀾早早到房管局門口去等張老闆,左等右等,等到九點過了,張老闆還沒來。
孟瀾有些著急,掏出手機給張老闆打電話,沒想到他的電話居然停機了。
聽著話筒里傳出的提示音,孟瀾心裡漸漸升起一種不安的感覺。
那個張老闆,不會是個騙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