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嘉不難看出方宜春眼裡的審視,他對人的心理把握已經到了極高的程度。
在進來之前,他就已經花大量的時間查看方宜春的資料,以及靜靜地觀察他很長時間,要想知道一個人在想什麼,最根本的方法便是要了解他。
方宜春的心思被一語道破,面前這人無論是說話還是裝扮,都讓他感覺極度不自在,思路接連被打斷之後,他現在的思緒相當混亂。
而這種混亂,便是元嘉要的效果。
清醒催眠,其實就是另一個『不清醒狀態』,一個人的思緒穩定有序,外界的暗示是很難突破心理防線的。
心理防禦就像一座城,方宜春用了全部的兵力去守東城門『我咬死不承認我殺人』,但元嘉卻從西城門打了進來,攪亂他的布局。
元嘉笑了笑,雙手抱胸,左手在外,食指看似無意地輕輕敲打手臂。
他用的是食指,但方宜春的全部注意力都在他那根戴著金戒指的無名指上。
跟『不要去想像粉紅色的大象』一個道理,元嘉偏偏不動無名指,但方宜春就是把注意力都放在無名指上了。
他的目光在聚焦,點動的食指看起來有些虛影……
「我是誰?」
司機……
司機……
方宜春沒有回答元嘉的話,但腦海里卻控制不住地冒出那個司機的面容來。
元嘉湊近來,看著方宜春的眼睛,問道:「你殺他的時候,你問過他是誰嗎?」
方宜春幾乎條件反射一般喊出來:「我沒有殺人!」
很好。
他的全部心理防禦都集中在這點上了,這反倒給了元嘉更多可乘之機。
「殺人之後,你很害怕,你不是怕鬼神,你是怕事情暴露,於是你千方百計地掩蓋犯罪事實,甚至對那晚一個路過的婦女起了殺心……」
「你聽不懂我的話嗎!我沒有殺人!」
方宜春幾乎是歇斯底里地狂吼,這種失常的狀態,在以往的審訊中從未出現過。
羅前都被他嚇了一跳,他都有些搞不明白,怎麼方宜春就偏偏對元嘉表現出這麼大的敵意來了?
才不過說了三兩句話而已,他甚至懷疑,要是方宜春沒有被拘禁在椅子上,他怕是要暴起當著他的面,拿刀捅死元嘉了。
這就是強心理暗示造成的結果了。
元嘉自始至終都沒有告訴方宜春自己的身份,但從無名指的戒指、衣服上的水漬、案發當晚的回憶,給了方宜春強心理暗示,以至於方宜春在一定程度上把元嘉和被害的司機聯想到一起了。
元嘉似乎聽不到方宜春的話,他似乎是一個聾子,無論方宜春怎麼大喊大叫,都絲毫影響不了他的語速、語句。
他用語言還原著那晚的場景,而且將自己代入到被害司機的角色當中。
這樣詭異的談話,讓方宜春的精神都開始恍惚起來。
他好像已經不在審訊室當中了,而是回到了那一晚的場景中。
「你用鏈鎖勒住了我的脖子,我不能呼吸,你手裡的刀捅進我的肝臟,能感覺到血流到你手背上的滾燙嗎……」
「你是魔鬼,我求你別殺我你聽不見嗎,你為什麼要殺我?!」
元嘉不僅僅是說而已,他精準的表情控制,讓他好似真的承受著這樣的痛苦一樣。
驚恐、掙扎、呼救、反抗……
方宜春眼睛瞪大,死死地盯著元嘉的臉,不知為何,恍惚之中,被害司機的臉在他眼中竟是跟元嘉重疊了。
像是司機亡魂附身指證一樣!
在那一夜的特殊處境下,司機的表情定然會成為方宜春的心錨。
而元嘉此時就是利用了這個心錨,一舉擊潰方宜春最後的心理防線。
在最後,元嘉碰倒了杯子,水嘩啦一聲灑下,灑到了方宜春的衣服上,從桌子邊緣滴答滴答地掉落在地板上……
濕漉冰冷的感覺瞬間席捲方宜春全身,他猛烈地顫抖了一下,像是空氣被抽乾了一樣,鼻孔漲大,脖子青筋暴起,極度困難地呼吸著。
他的精神已然恍惚,但嘴裡細細碎碎地念叨著:「我不想殺你的……是你先嘲笑我……你活該……你活該……」
……
五號那晚,方宜春帶著雙刃匕首在街上遊蕩,因為身上背負著債務,而他又長時間沒工作,根本無力償還,在那天的陰雨天氣下,思想有些極端起來。
他想著搶點錢就算了,上了一輛出租車後,司機很健談,或者說囉嗦,聽到他要去偏遠的地方,神色不滿要加錢,而後又了解到方宜春目前的狀態,言語中便多了一些在方宜春看來是『嘲諷』的意味。
方宜春動了殺心。
在搶劫實施過程中,他的情緒高度緊張,對方又揚言要報案,便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將人捅死。
殺人之後,在雨中,他反而冷靜下來了,仔細地處理了案發現場,還殘忍地在司機心臟補了一刀。
以前違法亂紀的事情他沒少做過,但頂多是小偷小摸,這樣把一個大活人殺害,也是第一次。
方宜春害怕事情暴露,曹彩靜那晚看得沒錯,當時方宜春看到她時,同樣也動了殺心。
他不敢把作案兇器隨便丟棄,一直到第二天,才偷偷摸摸地將包裝上石頭和衣服匕首一起,丟到了附近的小溪當中。
……
看到方宜春的這個狀態,元嘉也是鬆了一口氣,基本上到這,這場清醒催眠便算是成功了。
元嘉繼續引導方宜春:「你藏不住的,你做的所有事情都會有人知道,你藏刀的地方真的安全嗎?」
方宜春現在處於意識混亂狀態,他雖然瞪大著眼睛,但眼前影像卻是模糊的,他的意識還停留在當晚,元嘉的話更像是他自己內心的聲音,在腦海中響起。
因為元嘉精準地還原當晚的案發場景,更讓方宜春確信了『藏不住』這個心理暗示。
「安全……絕對安全……」
「你藏到哪了?」
「青泉溪……」
「安全嗎?在哪個位置?」
「青泉木橋附近……我裝在書包里,還裝了很多石頭,刀和衣服將永遠沉在水裡,絕對安全,絕對安全!」
……
審訊結束了。
用了四十分鐘不到的時間,元嘉問出來幾乎所有的訊息。
當然了,這種狀態下的『供述犯罪事實』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但最關鍵的『物證』線索找到了,利用這場催眠掌握的資料,在後面正式提審方宜春,也能起到極大的幫助。
羅前沒有耽擱,結束審訊之後,便立刻帶人過去青泉溪進行打撈。
青泉溪是一條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