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一章 真相大白  人在江湖之無人生還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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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子凡打開了一份長信,是從一艘漁船上送來的,上面寫道我從年輕的時候起,就意識到我是個十分矛盾的人。首先我有一種喜歡天馬行空的幻想的毛病。記得兒時讀過的書,每看到有人把一隻裡面裝有重要文件的瓶子投入海中,心裡總是不可名狀地激動起來。直到今天,這種魅力仍然沒有消失,所以我就採取了這個做法——寫下我的自白,裝在一個瓶子裡,把瓶子密封好投入海中。我猜測這份自白還是有一線希望被人發現的,這件迄今為止未能解決的神秘謀殺案就會真相大白了。除了天馬行空的幻想之外,我的性格還有其它方面。我明顯患有虐待狂,喜歡親眼看到或是親手製造死亡。我仍然記得我用各種昆蟲或者小動物做了一些殘忍的實驗從小時候我就清楚地知道自己有些傷害別人的衝動。但與此同時,我還有另一種與之對立的性格——一種強烈的正義感。

    我害怕我不當的行為造成無辜人的蒙難。我深深感到只有正義可以戰勝一切。有一點也許是可以理解的——我想至有些人會理解——正是由於我的這一想法,我才最終成為一個辦案官員。而理寺少卿幾乎滿足了我的全部想法。追查罪犯和對罪惡的懲罰一直讓我神往。我非常喜歡讀各式各樣的公案小說,為了消閒解悶我想像了最為巧妙的謀殺人的方法。過了若干年我當了大理寺少卿,我的另一種隱秘的天性受到鼓舞而發展起來。當我看到一個的罪犯在大堂上痛苦掙扎,受盡折磨,最終認罪伏誅時,總是感到莫大的快樂。不同的是,如果大堂上站的是一個無辜的人,我是沒有這種快樂心情的。所以每我當我發現到堂下之人無罪時,我都會盡力的幫他們洗脫了罪名。不過,總的來說我所主審的絕大部分確實時有罪的,所以我都依照律法,讓他們得到相應的懲罰了。在這裡我要說明董青的案子就是這樣的。他的相貌和舉止給人造成一種錯覺,他留給人們的印象是良好的。證據雖然不明顯卻非常清楚,而且根據我多年對罪犯的了解,我確信這個人確實時犯了案了:他殘酷地殺害了自己的哥哥。我平素享有「劊子手判官」的名聲,但這並不公正。我在最後宣判時總是嚴格、公正,非常謹慎。我所做的只是使大家不要感情用事,不受某些訟師挑動人們感情的辯護詞所左右。我總是把他們的注意力引到確鑿的事實上。很久以來,我就發覺自己內心正在發生變化,我越來越不能控制自己,我要拋棄我的大理寺少卿身份,自己有所行動。我想要坦白說吧,我想自已動手殺人。

    我知道我已經醞釀了很久,只是欠缺一個機會罷了。就像一個寒窗多年的學子,期待著科考一樣。而且我覺得我會成為一個犯罪方面的大人物。我那之前緊緊壓抑著的想像力逐漸化成一股巨大的力量。我一定要,一定要親自殺一次人!而更重要的是,不是普普通通地殺掉人。我的殺人案件必須非常奇妙,震撼人心,必須不同凡響。在這方面,我認為我仍然具有無盡的活力和創造力。我就想干點非同凡響的事出來。我要殺人是的,我要殺人但是,我知道不管如果我不能謀害任何一個無辜的人,所以我的想法要想變成現實還需要一個契機。

    不過再後來,我在一次平常閒聊時別人偶然說的一句話給了我靈感。於是一個想法在我心中出現。和我交談的是一位乞丐,一個髒兮兮的乞丐。他偶然提到有些兇犯作案,常常是官府無法過問的。他舉了一個例子——關於一個名為林勇的,他曾得到這叫林勇的施捨,然後又在他家牛棚里待了近半月,這林勇劫了別人的夫人,這本來是不對的,但是他其實沒有對那婦人做什麼。但是後來那婦人的丈夫找來了,不但殺了林勇和他老母親。還強行睡了他妻子,最後逼得他妻子也上吊自殺了,而那人做了這一切後就大搖大擺的帶著自己夫人離開了。後來他聽說那件案子就不了了之。他又說了許多與之類似的不斷發生的案件——作案極其狡詐,全都是官府沒有治罪的。這就是全部事情的開端。我的思路豁然開朗,我決心要干就大幹一場。於是童年時的一首童謠重現在我心中,一首關於十隻惡魔的童謠。我剛剛兩歲時就被它迷住了——惡魔越來越少,給人以在劫難逃的感覺。我開始秘密地搜尋我的犧牲品。我不想在這裡長篇累牘地細述這一情節。我同我遇到的每一個人的談話都是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的——我的收穫是驚人的。


    在我生病修養期間。我收集了有關南宮錦的案子。照顧我的人是一位強烈主張戒酒的年輕人,他熱心地向我證明酗酒的惡果,給我講了一個真人真事。幾年前有個大夫喝醉酒後給一個孕婦做手術,結果孕婦難產而死,她丈夫接受不了這一現實也就投河自盡了。之後我假裝無心地打探到他說的藥鋪和那名大夫的信息。不久我就收集到必要的線索。我沒費多大勁就摸清了南宮錦和那叫柳紅的病人的情況。

    外出時,在青陽鎮外意外救下一個叫阿虎的,我從他手中掌握的東西里,知道了有關曹豹和華雲師太的事。華雲師太聽了師父的話,心有不甘,於是故意挑起師妹和師姐的矛盾,之後又慫恿師妹去找她師姐比武,最終師妹被殺,師姐跳崖。另外一個剛從山西回來的人告訴了我元真和尚的情況。元真和尚十二年前,在華陰縣同阿虎等人,宣稱到他們廟裡誠心求佛一夜,便可成功生子的,實際是騙了一眾婦女到他們的廟裡,夜裡與這些婦女強行發生關係讓他們最終生子。後來這事情被查出來,那些婦女羞愧自殺。而元真卻逃過了官府的抓捕。

    方玉龍是我偶然聽說他的事後,一番調查打聽清楚後才選定。我覺得他對他誤殺兩個人的事無動於衷,對生命不負責任,這種是生命如草芥的態度,讓我覺得他不應該繼續留在人世。前而捕頭沈鶴列入我的名單是非常自然的,我的一些同僚曾十分坦率地討論過方刺史的案子。我當時就認為他很有可能做了假證,而他身為捕頭,應當是以事實和律法為根本的,否則如何維護正義保護百姓的利益。最後是梁飛燕。那是在我去高麗時偶然聽到的。一天夜裡很晚的時候,酒館裡只剩下我和一個相貌堂堂的年輕人,他叫蕭平。蕭平抑鬱寡歡,為了借酒消愁,他著實喝了不少,正處於酒後吐真言的狀態。我本來並不抱太大的希望,但我還是生動開始了我特定的拋磚引玉的談話。收穫是驚人的,我至今還能記得他的說的。他說:「你說得對,謀殺並不像大多數人心目中的那種概念:在食物中下點毒,把人們從懸崖上推下去以及諸如此類的勾當。」他往前探探身子,臉幾乎貼住我的臉,接著說:「我認識一個女殺人犯。告訴您,我認識她,而更重要的是我還愛過她

    老天爺保佑我,有時我想我仍然愛著她,這簡直是地獄、地獄您知道嘛?,其實她這樣做多少也是為了我但是我做夢也沒想到,女人心腸能如此了——真的太毒辣了——您不會想到這麼一位姑娘——美麗、直率、開朗——您根本想不到她會這麼幹,是吧?她讓一個小孩去蓮花池那邊,然後看著他掉進去淹死了——您想不到一個女人能幹出這種事來吧?」

    我問他:「你能肯定她是有意這麼做的嗎?」在他回答的時候神志似乎突然清醒了。「我敢百分之百擔保。除了我以外誰都沒有想到。但是在我



第二十一章 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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