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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序章威爾

    君臨是維斯特洛少有的大城市,其他勉強可以稱為城的,不過幾個以鎮命名的市集,他們都是港口。一窩蟻  m.yiwoyi.com君臨的獨特在於,它是真正的城市,整個被城牆包裹,而為了維護治安及防守,統治者竟然要設幾千人的衛隊專司此職。

    它也有大城市的獨特氣派。人們遠在城外就能看到高聳的塔樓,在晴朗的日子,可以看到它們直插雲霄,令人讚嘆仰慕,揣度居住在這裡的統治者的氣度。

    威爾幾個月前才成為這個城市的守衛者的一員。身披金袍子讓他自覺威武,便是行走也與之前不同。

    他挺了挺腰背,看著守護的城市,早已沒了初任此職的驕傲。雖說嫌棄,但也倍感珍惜。這是他把死鬼老爹所有資產變賣之後的幾個銀鹿以及朋友的資助下換來的。

    他老爹曾是一個成功的商人,經營君臨至布拉佛斯的香料貿易,但失敗幾次之後,就一蹶不振,在死前的幾年更是沉迷酒色,為了這些愛好,他們從石質的豪華院落搬到市民普通房舍,好在沒有來得及把最後一點家當敗掉就死在了當今財政大臣經營的妓院裡。

    他記得那天發生的事。

    等僕人通知他這個噩耗時,他正在打磨髒錢換回來的長劍。聽到消息,他只得放下劍,租了馬車將他從妓院的後院裡抬走。

    人們都說他死前看到了聖母,所以嘴角留著令人著迷的微笑。他知道,這是妓院主管說的好聽話,他看到的不過是令人作嘔的傻笑——兩邊的嘴角高高提起,紫色的肥唇點綴著絲絲風乾的唾沫。這無疑是春藥使用過量的症狀。

    也許他死前看到的確實是聖母,兩隻白兔對他搖搖致敬。

    處理完父親的後事,清點財產,威爾發現,除了一些小物件,竟什麼都不剩下。七神說人們光著身子來到人世,也終將一無所有離開人世,但老頭子能將自己的財產精算到這個程度,他也不得不佩服。

    當他還住豪華院子的時候,他曾想有朝一日能追隨國王,成為一個騎士,便是首相稱呼他,也要加個「爵士」頭銜。當他被趕出豪宅後,他便感到世間的冰冷。他的凜冬將至。

    史塔克家是有智慧的,有這樣的族語無怪乎可以讓家族繁衍幾千年而不倒,而老頭子常常念叨的話是「都是垃圾,垃圾,一群垃圾!」,這讓他覺得,他的尾綴姓氏大概會二世而亡,絕於下一個冬天的初期。

    「垃圾。」這就是他留下的族語。

    威爾想把這兩個字做他的墓志銘,可他沒錢為他建墓,於是塵歸塵土歸土,索性將他裹個嚴實,沉入黑水河。

    他死後,被老頭子稱為「垃圾」的狐朋狗友竟然湊夠了銀鹿,給威爾買了件金袍。所求的,不過是等他在城門口當值,走私城外的各種肉——反正其他城門也都這樣做,餵飽君臨嗷嗷待哺的市民才是頭等大事。

    若說金袍子,威爾最該感謝的人是屠夫彭特。當然他從不屠宰任何動物,他不過將城內外各種死去的動物切割分賣給嘴饞的民眾,雖然有人控訴他經常在正常的肉里摻雜人肉,但君臨小人物愛戴他。

    威爾討厭他,討厭他起的外號「小白臉」。

    「你有一張俊臉,」他的另一個朋友索菲特經常這樣說,「我們要把他好好利用起來。」

    就是這句話,開啟了為他籌錢做金袍子的機會。


    他以為索菲特會給他一個勾引貴婦人的任務,畢竟他之前成功過。但他覺得這事更依賴頭腦和嘴,而非臉。

    「把你送給王后,給國王生個黑髮王子。」他們開玩笑。

    威爾記得他們的妄想。

    「扒皮總管傑諾斯史林特大人的父親和彭特一樣,是個人見人愛的屠夫,當然,會不會在豬肉里摻死人肉我就不知道了,但如今一飛沖天了。史鐸克渥斯大人死了,他一個屠夫之子竟成了七大國首都衛隊的司令。你說,要是這種人都能成為司令,為何我們的小白臉不能成為一個英俊的金袍子呢」

    另一個朋友接著幻想,「史鐸克渥斯大人死了,不僅留了寡婦,留了城堡,還留了幾個待嫁的女兒,要是你穿上了金袍,趁機收了寡婦,誰知會不會是下一個史特林呢」

    要是金袍子能搞上史鐸克渥斯夫人,那御林鐵衛也能讓王后懷孕。

    「那身袍子可不好弄。」

    「哈,要是史鐸克渥斯還在,那自然千難萬難,可如今世道變了,扒皮司令扒得狠哦,水肉生意都難做了。我聽說,這位總管貪污都貪到手下的薪水了,現在缺金龍的軍官可以從巨龍門排到鞋匠廣場。相信我,為了多收一枚銀鹿,他們什麼事都幹得出來。」另一個以扒竊為生的狗友說道。

    他雖然是老鼠,但擅長與君臨的金貓打交道。沒有老鼠,貓又有什麼用呢

    事情來得太快,他只是拿著一小袋銀鹿找到了爛泥門的衛隊小隊長,一星期後便順利披上了金袍。

    開始的一切都很好,他只是沒想到金袍的薪水竟如此微薄,付完房租,日子只能過得緊巴巴,比他的非法生意差多了。身份轉換的唯一好處是,穿上這一身,確實可以威風八面,在這點,他只能感謝遊俠王子。

    威風八面的副作用是當值一天就讓人腰酸背疼。難怪有些金袍兄弟,喜歡拿棒子對骯髒的跳蚤拳打腳踢,這全然是為了活動筋骨嘛。

    這是野蠻人的舉動,他威爾大人的樂趣不在於此。

    他想看看君臨的比武大賽。作為金袍子這簡單多了,只要他爭取到在比武大會上當值即可。君臨的跳蚤不喜歡聽話,但比武大會的秩序維護簡單且安全,但這只是說說,前幾年就有金袍子被人流踩碎了腦袋。

    這可真是倒霉蛋。

    他不僅想看比武大會,而且還想參加。只要是男人誰不想參加呢除非他是窮光蛋!

    窮光蛋置辦不起一身完備的盔甲、戰馬,這還不算服務的侍從、後勤人員以及可能損害的騎槍。七國之內有的是奢華的裝備。若是有幸將弒君者擊下馬,盔甲、馬匹的贖回費就足夠讓普通人一生衣食無憂了。

    威爾為了能在場內執勤,用完剩下的所有銅星,朋友們絕不會允許他將金錢浪擲在參加比武上,畢竟他們只相信他的臉。

    這無所謂,他早就明白,歌手的傳唱歌謠不會歌頌他。

    他想做高個鄧肯,遇到他的伊耿王子,他想讓歌手傳唱他的偉大榮譽,但他沒有偉大的榮譽,他只有偉大的族語。而歌手就是貴族的尿壺,他們酌飲老爺們的尿騷,唱出芳香。

    會場嚎叫之聲不斷,但可以在真正決賽圈賽場上嚎叫的,要麼是貴族老爺和他帶見識世面的夫人、子女以及僕人僕從,要麼就是貴商富豪,絕不可能有跳蚤窩裡的泥腿子。

    這只是預選賽。參加比武的人實在太多,需要預選賽把大部分不合格的參賽者剔除。而預選賽中,來觀看的大部分都是普通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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