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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峨的玫瑰堡里,一場隆重的貴族宴會正在舉行。
富麗堂皇的大廳內,格維斯正站在一張長桌前
長約三丈的長桌上,此刻擺滿了各種色香味俱全的食物,美酒、烤肉、水果、糕點,叫的出名字的叫不出名字的,應有盡有。
長桌前的格維斯此刻恨不得自己能多長兩個嘴巴,因為一個嘴巴太影響吃東西的速度了。
將一塊烤至金黃香氣撲鼻,肥瘦正宜的肉塊塞進了嘴裡,微微咀嚼,滑而不膩的感覺瞬間充斥整個口腔,味蕾頓時傳來了滿足的信號。
格維斯滿意地點了點頭,放下手裡的叉子,感覺手上有些油滴,雙眼瞟了瞟自己身上的絲綢質地的禮服,又看了看鋪墊在長桌上的桌布,最後還是選擇那塊桌布,格維斯將身子靠前,找了一個刁鑽的角度,雙手看似不經意地在桌布上用力搓了搓,將滴在手背上的油膩全部留在了紅黃相間桌布上。
格維斯不知道的是,這塊紅黃相間的桌布只有大貴族才用得起,小貴族就算使用桌布,也只是單調的咖啡色。擦乾淨手掌後,格維斯若無其事地拿起用銀杯裝盛的黃色果汁喝了起來,打算先潤潤口,然後再繼續消滅擺滿了長桌的美食。
「真是一群虛假的貴族」一邊喝著飲料,格維斯一邊環顧四周,看著大廳中個個衣著華麗,成群地站在一起。有的點頭微笑,有的舉杯抿酒,其間還有抬著托盤的男僕遊走,就是沒有人在長桌前吃食物。
不過,格維斯渾然不知,自己在環顧四周的時候。長桌旁,腰背挺得筆直,一臉微笑的男僕嘴角輕微地扯了扯,表情顯得十分不自然,手上拿著的一塊白色方巾沒來得及遞到格維斯面前。
剛剛格維斯的一舉一動都落在了他的眼裡,格維斯毫不顧及形象地粗魯吃相,有點驚到男僕了,這可是伯爵舉辦的宴會啊怎麼會有這麼粗魯的人來參加別人吃烤肉,一個叉子只插著一小塊吃,而這位卻是用一個叉子插了四五塊烤肉,跟個烤串一樣,最後還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地用桌布擦手,這一系列舉動都打破了男僕二十年來,建立起來對貴族的認知,三觀不保。
神特麼用桌布擦手,那桌布整塊的價格能買你身上那身行頭四五套了好不好,我這裡有方巾會送上來的好不好。
格維斯當然不知道旁邊男僕的心理活動,連他遞到一半的方巾也沒看見,那麼多食物,那麼多貴族小年輕,誰會關注一個男僕啊。
當然就算他知道了也沒辦法,最多會對侍者投以微笑,因為他目前對貴族各種活動禮儀都是一知半解。
也因為他實在是太難了。
這一個月來,他一直過著水深火熱的生活。他記得清楚,他整整吃了295天的麵包加火腿,雖然也是白麵包,那干硬的口感不說,麵包殼上偶爾出現的麥殼都快把他的嘴巴戳出口腔潰瘍來了,雖然沒有達到傳說中那種能拿來砸死人,燉著才能吃的黑麵包那麼恐怖,但在他看來也沒好多少。
還有熏火腿肉,完全就是在嚼蠟,滿嘴只能嘗到一股子鹹魚味,一點肉香都聞不到,真不知道是用什麼個法子整出來的。
咱又不是什麼大惡人,老天爺為什麼把我整到這裡受罪啊
其實造成這一切的,是29天前的兩個意外,一個意外發生在異世界,一個意外發生在這個世界。
29天前的異世界,作為一個普通人的葉楓從菜場買完菜,準備回家,結果在回家的路上,被一道閃電擊中了。
而同時,在這個世界,格維斯在自己城堡里,不小心從樓梯上摔了下去,雖然不高,但是撞到了頭,昏迷了過去。
而後葉楓穿越而來,附身在了格維斯身上,而格維斯原本的靈魂,已經不知所蹤。
因此,格維斯的身體裡,此刻正住著一位不屬於這個世界的靈魂,那靈魂來自異世界叫做地球的地方,因為一場意外而來,占據了格維斯的身體。
葉楓身為一名地地道道華國資深吃貨中的一員,這些天來,他覺得自己的味蕾馬上就要被這個世界的食物毒害了,都快搶救不回來了。
直到今天晚上,他才再次品嘗到了誘人的美食,讓他的味蕾恢復了一些生機。
說起來,他還要多謝此地的主人,也就是玫瑰堡的愛麗絲瓊斯伯爵,如果不是她今晚舉辦宴會,那格維斯還不知道要被家裡那些麵包加熏火腿折磨多久。
雖然格維斯身體中的靈魂還不是很適應這種貴族場合,但為了搶救一下自己的味蕾,格維斯還是選擇了前來。
聽說今晚女伯爵還要在參加宴會的人中選個人作為丈夫。不過這不重要,格維斯是完全不感興趣的,他來這裡的目的不過是為了長桌上的食物而已。
他接收原主的記憶相當有限,也在接收過來的記憶里搜尋過,格維斯是沒有見過女伯爵的,也不知道女伯爵長得如何模樣。只聽說這位女伯爵原本一直在王都最好的貴族學院上學。是在近期,因為老伯爵突然失蹤了,才不得不回來繼承家族爵位。
這位女伯爵今年剛滿二十歲,繼承伯爵爵位後,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要在自己的家臣子嗣中挑選丈夫。
格維斯還在他那位便宜老爹,以及便宜哥哥的對話中偷聽到,女伯爵好像是個修煉天才,而且在貴族學院還有個相戀的對象。
總之,總結在一起就是,絕對是個有大麻煩纏身的女人。
要不是知道今天的晚宴上肯定有美食,格維斯是絕對不會來的。他對這女伯爵絲毫不感興趣。他只是伯爵手下封臣男爵的一個次子而已。連男爵爵位繼承的機會都沒有,根本玩不起來。
女伯爵還是修煉天才,強得還不是一星半點,誰要是成了她的丈夫,改天女伯爵心情不好,抽上十幾個腦梆子,可是連哭的地方都沒有。
再說,這女伯爵在王都是有戀人的,雖然不知什麼原因要找個家臣子嗣做丈夫,但難保到時候女伯爵與戀人會不會藕斷絲連,彩色帽子亂飛。
不過,格維斯不知道,整個大廳之中,能這樣想的,大概就唯獨他一個人。
因為大廳中個個都是穿著考究,舉止得當,表現得彬彬有禮,生怕出現什麼差錯,不能入了女伯爵的眼,錯過了這個機會。
比如格維斯的便宜老哥,德瑞斯就是其中一位,此刻的他正舉著一個酒杯,帶著微笑與三名差不多大的男子不徐不緩地說著什麼,一副優雅紳士的范,但是格維斯可知道他這位老哥平常有多粗魯,吃完東西後,手可是直接往身上擦的主,而且在家裡吃同樣的飯食,格維斯不相信他會對今晚宴會上的這些美食無動於衷。
這些人每個的額頭上好似都刻著「伯爵大人,我不想奮鬥了,就選我吧。」
不管他們怎麼樣,格維斯覺得自己還是想奮鬥的,雖然他不能繼承他老爹的爵位,但是他有金手指啊不過目前還不知道那個金手指有什麼用,但是,作為穿越者的福利,想來應該不賴。
放下了手裡已經被一飲而空的精緻杯子,格維斯又開始在桌前打量,望向那些同樣用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