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窮山逐鹿  漢魏文魁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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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明顯,這位阿飛就是一枚穿越人士了,但是他穿得非常糟糕。

    前一刻還在翻橫欄偷過馬路,隨即一輛八輪大卡挾著可怕的勁風呼嘯而至,後一刻睜開眼睛,他就已經穿越了。

    穿越後的第一印象——「我靠你起碼給我個家徒四壁啊……這連牆壁都不全是怎麼回事兒?」

    他從新軀體家人的穿著打扮上,勉強可以分辨出是在中國古代,可具體哪朝哪代,卻一點兒都找不到線索——唯一可以確定的,老爹前發不剔光,腦後沒辮子,應該不是清朝。

    等搞清楚了自己的奇詭經歷後,他就開始裝傻,什麼話都不說,光聽新軀體的家人們說,從中搜索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但是很快他就不必再費心思考了,因為這具軀體原本的意識,或者不如說意識的殘片,一點點浮上腦海,幫他補完了前半生的經歷。

    原來這具新軀體還是個十三歲的少年,名叫阿飛——也說不定是阿非、阿肥、阿灰啥的,反正家裡沒人識字兒。最要命的,竟然還不是漢人,可是自己究竟屬於哪個民族呢?居然毫無頭緒。只知道是本地的土著,和漢人混居,逐漸的服裝、語言也漢化了,除了某些習俗外,跟漢人也沒有什麼兩樣。

    阿飛的家庭成分是根紅苗正的佃農,一個爹,一個娘,再加一個自己,佃種著附近縣城某大戶在山溝最荒僻處的不到十畝地,每年收穫的七成都要用來交租,剩下三成還有高利貸的利息要還,熬過漫長的一冬以後,往往連來年的種子都備不齊,所以常年要以野菜充飢。

    他一開始完全受不了家裡的食物,聞到味道就要反胃,可是沒有辦法,當他連餓了三天以後,終於發覺自己別說野菜了,連狗屎都想要啃上一口。

    當然,阿飛家養不起狗,狗是隔壁漢民老王的……

    大概在穿越到這個陌生的時代半個月以後,除了家裡很窮以外,他終於搞明白了一些事情。首先,這地方應該是在黃河以北,因為正當冬季,氣候非常寒冷,才十月初,氣溫就肯定零度以下了,一家三口整天都裹著不知道從什麼動物身上剝下來的髒兮兮的皮子,圍著火塘苦熬。

    其次,這個名叫阿飛的少年是出門撿柴的時候,被樹枝掉下來砸到腦袋而昏倒的,好不容易被隔壁老王從林子裡找到背回來,已經凍得去掉了半條命,也不知道怎麼一來,就被他奪了舍,成為了穿越後的新軀體。

    第三,隔壁老王的狗很兇,聽說老王養這條狗是為了農閒的時候去林子裡打獵——而且,狗屎真的很臭,不能吃……

    除此以外,還有太多讓他搞不明白的地方,最主要就是具體的年代和地址。家裡的農具、用具大多是木頭扎的、陶土捏的、石頭砸的,幾乎不見一絲金屬,連菜刀都沒有,用石片兒代替。但這並說明不了什麼問題,他很清楚,中國偏遠地區的農村幾千年來都毫無進步,直到二十世紀,這樣貧窮的家庭雖然鳳毛麟角,卻也仍然是能夠在犄角旮旯里找到的。

    他問爹媽,現在是什麼年代,爹媽卻只告訴他,是兔年……再問是哪個朝代,哪位皇帝在位?爹媽大眼瞪小眼,反而問他,皇帝是什麼東西,能吃嗎?

    「我靠不會穿越到原始社會來了吧!」


    還是隔壁老王比較見多識廣,他起碼能夠說出附近縣城的名字,叫做納罕——這名字倒是真夠讓人納罕的,他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穿到異世界來了。老王還知道縣裡最大的官兒是縣長老爺,而他們租種的就是縣長老爺的族兄弟的土地,至於這哥兒倆是姓張還是姓章,老王也不清楚——他不認識字。

    有縣,有縣長,起碼說明這起碼得戰國中後期了吧……年代範圍終於可以縮短到從戰國中後期直到明朝,只有他喵的「短短」兩千年,然後,你猜?

    自己究竟穿到什麼時代來了呢?直到第二年的三月份,春暖花開之際,他才終於搞清楚這個至關重要的問題。

    阿飛天天吃野菜吃到吐,更要命的是就連野菜都吃不到半飽,少年正在長身體的時候,卻似乎永遠地空著肚子。直到他穿越後的第七天,隔壁老王終於又在林子裡獵到了一隻骨瘦如柴的兔子,格外開恩送了他們家一碗熱騰騰的骨頭湯——不過阿飛總覺得那骨頭上已經有了啃過的痕跡……

    半碗熱湯下肚,沒香料也沒鹽更沒味精的腥味兒竟然刺激得他食慾大開,精神一振。於是,他立刻就產生了一個讓爹媽驚詫不已,而原本的自己竟然活了十二年(十三是虛歲)都壓根兒沒有動過的念頭——跟隔壁老王學打獵!

    老王倒真不藏私,把自己的一整套打獵技能傾囊相授——老王孤單一人,無妻無子,本來就挺喜歡隔壁這個小孩子,雖然跟自己不同種不同族。於是,阿飛就跟著老王進了林子,花了一整個白天的時間終於找到了一隻出來覓食的兔子,然後把手裡磨尖的樹枝投擲出去。

    結果:樹枝斷了,兔子跑了,兩人空著手回了家。

    老王安慰他:「打獵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兒,我平常也總得在林子裡轉個七八天,才能扎中一隻兔子、刺蝟什麼的。要不是天寒地凍種不了地,誰會出門去打獵啊?」

    阿飛在心裡默默地朝老王豎起了中指。

    於是第二天他自己一個人出門,頂著凜冽的寒風在林子裡漫無目的的轉悠。好不容易,終於被他找到了一根合適的樹枝,於是把事先準備好的草繩綁在樹枝兩端,做成了一把恐怕連山頂洞人都會笑掉大牙的小弓。

    到了第三天,他終於用這支完全不象弓的東西,配上一打完全不象箭的磨尖了的細樹枝,射瘸了一隻倒霉的兔子,然後追出去兩里地,終於把累得半死的兔子按倒在身下。

    當天晚上,瞞著隔壁老王,一家三口喜大普奔地喝了一頓熱騰騰的肉湯,啃光了半隻不再有牙印兒的兔子——剩下半隻,老爹說要慢慢燉著,一直吃到年根兒下。

    第四天,他費勁巴拉地把兔子皮裁成細條,代替了弓上的草繩。

    第七天,如同抽中足彩大獎似的,他竟然獵到了一隻肥碩的鵪鶉,於是,磨尖的細樹枝後面多出了箭羽……

    第八天,隔壁老王轉過來成了阿飛的徒弟。

    漫長的冬季終於即將過去,等到開春以後,阿飛就再也沒有富裕時間出門兒打獵了,他得幫著爹媽下田種地,還得到處去挖野菜,摘野果。不過這個冬天收穫還是不小的,他和隔壁老王一起,總共獵到七隻兔子、兩隻刺蝟、六隻鵪鶉,與此同時,他在生存搏命中鍛煉出來的箭術也越來越高。

    如果能有一副真正的弓箭,自己說不定能夠射落飛鳥哪——望著天際南來的鴻雁,阿飛狂咽著口水這般想道。

    然而還沒等射落飛鳥,他先就破天荒地撞上了一隻不開眼的小鹿,也不知道鹿爸鹿媽是怎麼教的,這小鹿極其遲鈍,不知世道險惡,竟然不怎麼怕人,阿飛都已經走到



第二章、窮山逐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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