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刀是冷的心是熱的  無恥之徒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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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車滾滾而過,李牧野目光呆滯,木然看著吞雲吐霧的綠皮火車將姐姐帶向遙遠的南方。姐姐終於如願以償離開了這座城市。那個家,對自己而言再無值得牽掛的人了。想到這裡,李牧野握緊了腰間暗藏的尖刀。

    李牧野不是孤兒,他有個野爹,十二年前失手打死人跑了以後就再沒回來。還有個母親,不過在第二次改嫁的時候丟下了姐弟二人就一去不回了。那一年李牧野八歲,正是光著腳滿街亂跑,不知道什麼是愛什麼是恨的年紀。

    雖有短暫傷感,卻無長久惆悵。

    一向自認為心比天高命比紙薄的母親最經常做的就是抱怨生活的不公平,她把幾乎所有時間都用來哀嘆紅顏薄命顧影自憐了,所以並沒在李牧野心中留下多少溫暖的記憶。

    五年後,姐姐李牧原用同樣的方式離開了這座城市。

    這一次,跟上次不同。

    大八歲的姐姐照顧了李牧野五年,正是在這段時光里,懵懂無知熱情開朗的兒童成長為內心敏感堅強外表冷漠孤僻的少年。母親改嫁的那一年,她也只有十六歲而已。為了照顧李牧野,她提前輟學,還違心的做了副廠長兒子的女朋友。靠著這層關係入廠做了臨時工。小小年紀就頂了個破鞋的帽子。

    這是不堪回首地獄般的五年,至少對姐姐而言是如此。她帶著滿心滿身的傷痕離開是為了躲避那個紈絝子弟的糾纏,是為了跟無休止的打罵,墮胎,乞求原諒,再打罵,再墮胎,地獄一樣的生活說再見。

    所以,李牧野不怨姐姐做出跟母親一樣的選擇,他只怪李牧原離開的太晚。

    打磨鋒利的尖刀貼肉藏在腰間,刺激著李牧野的神經。北方的冬天很冷,但冷不過他的心,這一刻忽然明白了心冷如刀的滋味原來不只是小說家的形容而已。

    他才只有十三歲,說不害怕是假的,儘管這件事已經計劃了兩年,真到了決心動手的一刻,他還是按捺不住的打心眼裡寒戰不已。雖然害怕,但他不想回頭。他很害怕,但他更憤怒。

    電影喋血雙雄里,殺手小莊說過,沒有女孩子是天生自甘下賤,也沒有男人天生願意成長為一個殺手。

    廠子家屬區的鄰居們說的沒錯,龍生龍鳳生鳳,賤貨的閨女還是賤貨,殺人犯的兒子就該是殺人犯。

    用張娜她媽的話講,這是命,得認。

    張娜媽是個很好的人,據說年輕時候跟野爹關係匪淺,在這幾年中也僅有她還惦記李牧野姐弟。而張娜則是李牧野的髮小,玩伴,妹子,校外輔導員,天使,煮雞蛋以及各種零食供應商,也許還兼著夢中情人。

    廠區前門是一條商業街,叫老前門。李牧野坐在路旁的樹叢間,上班的自行車流和煤炭燃燒的霧霾遮擋住他小小的身形,很不起眼,像一匹準備伏擊的狐狸。

    老前門街上,高小松剛從廠辦商店裡出來,手裡提著一條煙兩瓶酒和幾樣熟食,正準備開始新一天呼朋喚友吃喝嫖賭的生活。李牧野快步迎上去,高小松看見了他,毫無防備的叫了一聲小舅子,正要問你姐姐為什麼沒來時,冷不防感到腹部一涼。頓時意識到自己被捅了。


    李牧野出手果斷,尖刀穿透了外面的夾克和裡邊的棉襖,將寒冷的空氣導入高小松的腹腔。

    鮮血噴涌,疼痛襲來的時候他看到李牧野手中的尖刀,刀尖鋒芒畢現,三棱的刀刃上染著他的鮮血,又一次被這個平日裡被他呼喝打罵慣了的小崽子送進了他的腹中。這一次位置偏左上,刀刺進去他就感覺不到疼痛了,只有深刻的寒意狂湧上心頭。他丟下手上的東西,憤然舉起拳頭,卻又無力的放下。當胸噴濺出來的熱血帶走了他本就所剩無幾的力量。

    「真他媽冷啊。」他在倒下去的最後一刻,拼盡了全部力氣抓住李牧野的衣角,仰起臉來說道:「我以為咱們就算不是親戚,至少也不算是敵人。」

    李牧野冷漠的看著高小松,奪回了自己的衣角,任憑他頹然倒地,然後只剩下抽搐和垂死掙扎,很像一隻死狗。想起了兩年前,自己收養的那條東北大笨狗被這個人帶一群流氓弄死吃肉的時候,臨死前也曾用同樣的目光看著自己。

    原來有些人的命並不比狗命高貴多少。

    這一刀曾經對著樹上畫的假人練習過很多次,根據九一年出版的外科醫護手冊記錄的內容判斷,這樣的口子和這麼大的出血量,這傢伙應該是沒救了。小小的年紀,兇殘的眼神。磨難有時候可以把一個人過早催熟,有時候卻可以把人變成魔鬼。在這件事上,年紀大小不是關鍵,天性和閱歷才是決定命運走向的根本要素。

    「你打我,罵我,也曾經照顧我不被別人打罵,所以我不因為這事兒恨你。」李牧野蹲下身子,貼在高小松的耳朵邊說道:「但你不應該打我姐,你應該謝謝我姐姐多忍了你一年!」又道:「或者你應該後悔錯過了這一年改正錯誤的機會。」

    高小松的喉嚨里發出痛苦的嗬嗬聲,血從唇角溢出,充滿了口腔,他連喊救命的力氣都沒有了。

    下午兩點鐘,街道上行人稀少,這邊發生的事情已經引起幾個人的側目關注。李牧野從容的站起身,抽出高小松身體裡的尖刀,特意擦去了刀刃上的血跡,塞回到腰間。

    刀尖餘溫猶存,李牧野忽然覺得這個冬天沒那麼冷了。血已經燒起來了。

    他快速的回到家中,收拾行囊的時候看到了一張姐姐珍藏的父母結婚照,母親穿著紅棉襖,父親穿著藍色工作服,兩個人臉上洋溢著對新生活的嚮往。

    多麼諷刺的一幕啊!

    李牧野想到,果然是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野爹殺人逃門十二年,如今輪到了自己。

    火光亮起,相片化為灰燼。殘灰散盡,這個家冰冷如初,再無半分值得留戀。

    李牧野看一眼時間,估算這個時候高小松的屍體已經硬了。聽街面上一個三進宮的老混子說過,這種情況下,派出所接到報案後需要走訪證人,調查社會關係,上報分局刑警隊,一系列動作都是需要時間的。這些時間就是自己逃離的機會。

    這個家裡沒什麼值錢的東西,值得帶走的東西很少。李牧野最後只帶了三樣東西,一本毛選,一張姐姐的照片,一塊姐姐留給自己的老上海手錶。

    毛選是學校組織捐書活動時張娜送的五本書之一,這本保持的最好,還有張娜的香味,就留了下來。現在這個時候,張娜肯定正坐在教室里,穿著那件據說是她爸從香港買回來的羽絨服。雖然已經穿了兩個冬天,依然是學校里最時尚的一件。跟她的人一樣好看。

    真想去學校偷偷看她一眼,可是不能去。老混子說過,大多數被抓住的逃犯都是忍不住去看親人才被蹲坑的警察逮住的。雖然張娜並不算是自己的親人,但畢竟是青梅竹馬的緋聞女友。

    沿著鐵路走到火車站,選了一列車頭向南的貨車悄悄爬了上去。客車上面有乘警,一個孤身少年沒有車票,很容易因為查票惹上麻煩,背著殺人的案子,一旦被纏上了就很難脫身了。上一次和姐姐一起逃票去南方就是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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